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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时间:2021-03-26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编制

2021年3

 

 

 

   

 

   

第一部分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预算单位构成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收入总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部门支出总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向松桃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松桃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 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 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 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ー)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预算单位构成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一级预算单位,为铜仁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

(二)内设机构设置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院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管理、信息化、内部刊物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起草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四)第三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級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政治部。负责院机关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與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

法警大队。服从上级院调警,按规定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及追捕逃犯:负责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调査核实相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核定编制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事业编制)。列入2021年预算实有人数总计59人,在职人员为43人,其中:行政人员43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为16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本表收入按收入性质填列,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类”级科目)

 

单位:万元

2021年收入

2021年支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84.8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758.20

 

四、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05

 

 

 

十、卫生健康支出

28.5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5.00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884.81

本年支出合计

884.81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入  总  计

884.81

 出  总  计

884.81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8.20

 

758.20

 

 

 

 

 

 

204

04

 

检察

758.20

 

758.20

 

 

 

 

 

 

204

04

01

行政运行

758.20

 

758.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05

 

53.05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3.05

 

53.05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37

 

   47.37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68

 

5.6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56

 

28.56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56

 

28.56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8.56

 

   28.56

 

 

 

 

 

 

210

11

02

事业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00

 

45.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5.00

 

45.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5.00

 

   45.00

 

 

 

 

 

 

合计

884.81

 

884.81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8.20

758.20

 

 

 

 

204

04

 

检察

758.20

758.20

 

 

 

 

204

04

01

行政运行

758.20

758.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05

53.05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3.05

53.05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37

      47.37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68

5.6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56

28.56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56

28.56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8.56

      28.56

   

 

 

 

210

11

02

事业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00

45.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5.00

45.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5.00

      45.00

  

 

 

 

合计

884.81

884.81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

一、本年收入

  884.8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84.81

三、国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公共安全支出

758.20

758.20

 

 

 

(三)财政专户管理非税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05

53.05

 

 

 

 

 

十、卫生健康支出

28.56

28.5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5.00

45.00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九、其他支出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884.81

支出总计

884.81  884.81

  884.81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本表支出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填列至“项”级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884.81

884.8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58.20

758.2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8.20

758.20

 

 

204

04

 

检察

758.20

758.20

 

 

204

04

01

行政运行

53.05

53.0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05

53.05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3.05

        53.05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37

        47.37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68

5.6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56

28.56

 

 

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56

        28.56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10

11

02

事业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5.00

45.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5.00

        45.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5.00

45.00

 

 

合计

884.81

884.81

 

 

注:此表反映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

**

   计

 

**

**

   计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671.6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71.62

 

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395.82

 

01

基本工资

180.43

02

津贴补贴

199.26

03

奖金

16.13

07

绩效工资

 

02

社会保障缴费

82.62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7.36

09

职业年金缴费

5.68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56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2

03

住房公积金

45.00

13

住房公积金

45.00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8.18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8.18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169.0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9.01

 

01

办公经费

90.08

 

01

办公费

10.00

02

印刷费

 

04

手续费

 

05

水费

1.60

06

电费

10.00

07

邮电费

6.01

09

物业管理费

0.50

11

差旅费

10.00

14

租赁费

2.00

28

工会经费

           7.09

29

福利费

7.84

39

其他交通费用

35.04

02

会议费

 

15

会议费

 

03

培训费

 

16

培训费

 

04

专用材料购置费

 

24

被装购置费

 

25

专用燃料费

 

05

委托业务费

15.24

03

咨询费

 

26

劳务费

15.24

27

委托业务费

 

06

公务接待费

3.00

17

公务接待费

3.00

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0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0

09

维修(护)费

3.00

13

维修(护)费

3.00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6.99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6.99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00

310

 

资本性支出

3.00

 

06

设备购置

3.00

 

02

办公设备购置

3.00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301

 

工资福利支出

 

 

01

工资福利支出

 

 

01

基本工资

 

02

津贴补贴

 

03

奖金

 

07

绩效工资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9

职业年金缴费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

住房公积金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01

办公费

 

02

印刷费

 

03

咨询费

 

04

手续费

 

05

水费

 

06

电费

 

07

邮电费

 

09

物业管理费

 

11

差旅费

 

13

维修(护)费

 

14

租赁费

 

15

会议费

 

16

培训费

 

17

公务接待费

 

18

专用材料费

 

24

被装购置费

 

25

专用燃料费

 

26

劳务费

 

27

委托业务费

 

28

工会经费

 

29

福利费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

其他交通费用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310

 

资本性支出

 

 

01

资本性支出(一)

 

 

02

办公设备购置

 

02

资本性支出(二)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1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18

 

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3.48

 

04

抚恤金

 

05

生活补助

3.48

06

救济费

 

07

医疗费补助

 

02

助学金

 

08

助学金

 

05

离退休费

37.70

01

离休费

 

02

退休费

37.70

03

退职(役)费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初预算

2021初预算数

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备注

合计

3.74

3.70

-1.07%

 

     0.42%

 

 一、 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3.04

3.00

-1.32%

厉行节约

0.34%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70

0.70

 

 

0.08%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70

0.70

 

 

 

 

     2.公务车购置费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6、铜仁市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7、部门“三公”经费无相关支出的,须填“0"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备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我院无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额884.81万元,按收入的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0万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年结转本年度单位继续安排使用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項目支出0万元。

2.支出预算总额884.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为:公共安全支出75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2020年预计年末无结转)

3.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 884.81 万元,比 2020年收支总预算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额884.81万元全部为当年预算,比上年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个人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

收入预算总额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81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按支出功能分为:公共安全支出 758.20 万元,占总收入的85.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5万元,占总收入的6%;卫生健康支出28.56万元,占总收入的 3.23%;住房保障支出 45万元,占总收入的5.08%。具体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类)758.20 万元。其中:检察(款)行政运行(项)758.20万元,占总收入的85.69%; 公共安全支出比上年增加13.4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0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36万元,占总收入的5.3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9万元,         

总收入的 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7.03万元,原因是:1)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

3. 卫生健康支出(类)28.5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56万元,占总收入的 3.23%;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1.94万元,原因是:2021退休人员医保缴费超过15年,单位不用再缴其基本医保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00万元,占总收入的5.08%。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原因是:工资及人员调整变动,缴费基数增加

三、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额88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其中:基本支出884.8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为:公共安全支出(类)758.20万元,占总支出的85.69%,比上年增加13.45万元,原因是: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05万元,占总支出的 5.69%,比上年增加7.03万元,原因:1)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2)2021年当年1 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卫生健康支出(类)28.56 万元, 占总支出的3.23%,比上年减少1.94万元,原因2021退休人员医保缴费超过15年,单位不用再缴其基本医保。住房保障支出(类)45元,占总支出的5.07%,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原因是工资及人员调整变动,缴费基数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额88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4.81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本年度单位继续安排使用0万元。

2.支出预算总额88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5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0万元。下年无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88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0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其中:基本支出88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758.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5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4.8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91%;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3%;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8%。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72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公用经费支出13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6%。具体如下:

1. 人员经费支出747.84万元,比上年增加21.19万元,主要原因是:1)调资增加工资、人员变动增加支出;(2)2021年当年1人退休,增加职业年金预算。该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71.6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43万元、津贴补贴199.26万元、奖金16.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6万元,职业年金5.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险28.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万元,住房公积金45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交通费用35.04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公车改革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8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具体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37.7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费3.48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36.97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要求,区县法检两院公用经费按人均(4万元/年)定额标准预算,定额的公用经费包含发放给个人的公务车补贴和移动通讯费;因我院调入人员比调出人员公务车补贴发放标准高,所以能列入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用经费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1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1.60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6.01万元、物管费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培训费0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15.24万元、工会经费7.09万元、福利费7.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维修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99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3.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70万元。按照相关要求,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执行中,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部门出国任务批复据实办理,我单位年初无预算安排。

2.2021“三公”经费预算3.70万元,与上年3.70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率为1.0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万元,与上年 0.7万元一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3.04万元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率为1.32%,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70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比上年下降1.07%,增长原因: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境)费用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车辆购置费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0.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0.04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1.32%下降原因主要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厉行节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758.20万元,比上年增加13.4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变动原因是:调资增加工资、人员调动增加工资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858.93万元,包括流动资产160.1万、固定资产净值698.83万元(原值1535.76万元比上年增加22.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资产原值68.43万元,处置资产原值47.6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铜仁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3,预算资金884.81万元。无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本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检察事务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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