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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检察院刑执检察 彰显法治温馨
时间:2018-08-29  作者:吴恒进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8月27日,松桃苗族自治县迓驾镇达车村二组考生石某某与其父亲一起,手持高考录取通知书到松桃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公室,与办案检察官分享其寒门学子的成功喜悦。 

                   

   今年三月,石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羁押于松桃县看守所,他将缺席人生第一次重要起航。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获此信息后,及时走访石某某户籍地村委会及其就读的学校,了解到石某某没有前科,案发原因主要是因为参加朋友聚会时,当事人双方酒后冲动导致的突发案件,且石某某平时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有较强的进取心,并于2017年被贵州省遵义市某学院录取,由于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才重新复读。了解到石某某的学习生活情况后,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和公诉部门沟通交流,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并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意见,公诉部门采纳了建议,及时对石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致使离开学校近四个月之久的石某某临近高考前十余日得以顺利返回学校并如愿参加高考。 

   如何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规范监督,加强办案”为总要求,突出四项核心业务,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使每一个“迷途”的孩子回到健康成长的阳光大道上,共同托举、呵护祖国的未来。当情与法发生碰撞,司法实践应当怎样抉择与担当,松桃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获得了最高检、省、市三级院的一致好评,让人民群众在刑事案件中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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